海宁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海宁刑事律师

请问有人知道2009年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具体

时间:2025-02-22|栏目:海宁刑事律师|
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是什么1、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如下:(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3)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2、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如下:1、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2、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拱墅区看守所地址 金华市看守所地址 临海市看守所地址 上城区看守所电话 临平区看守所电话 浦江县律师 南昌市律师 嘉兴律师 嵊州刑事律师 义乌刑事律师 海宁市律师 宁波市海曙区刑事律师 嘉兴市秀洲区取保候审律师 诸暨市刑事律师咨询 宁波鄞州离婚律师 绍兴上虞离婚律师 玉环离婚律师 丽水离婚律师 温州洞头刑事律师 嘉兴秀洲刑事律师 庆元刑事律师 宁波律师 东阳律师 浦江律师事务所 台州路桥律师事务所 湖州吴兴法律咨询 杭州钱塘刑事律师 开化律师事务所 湖口律师事务所 海盐交通事故律师